村网通总站 营陈村 461760.nync.com 欢迎您!
关于对市区部分道路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的通告
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交通秩序,缓解易堵路段交通拥堵,减少机动车怠速尾气排放,持续改善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按照《许昌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许昌市中心城区污染防治管控工作方案(试行)等四项工作方案的通知》(许环攻坚办〔2019〕196号)要求,结合我市道路交通实际,决定对市区三八路等部分路段实施单向交通组织,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劳动路交通组织:对劳动路(西大街至建安大道)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北向南行驶。
2.建安大道交通组织:对建安大道(劳动路至北大街)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行驶。
3.北大街和安怀街交通组织:对北大街和安怀街(建安大道至天平街)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4.天平街和西大街交通组织:对天平街和西大街(安怀街至劳动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
5.清虚街交通组织:对清虚街(建安大道至西大街)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6.三八路交通组织:对三八路(仓库路至文峰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通行。
7.六一路交通组织:对六一路(新兴路至七一路)实行单向通行交通管制措施,取消路内停车泊位,在7:30—21:00禁止机动车由南向北行驶。
8.公交车和军车(含武警车辆)、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在执行任务期间除外。
本通告自2019年11月3日起实施,原交通组织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合理规划出行线路。对违反本通告及交通禁令标志的机动车辆,公安交警部门将通过视频监控抓拍和民警路检路查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许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19年11月1日